招标公告

2023-04-27

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太平河环山公路下游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

项目概况

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太平河环山公路下游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CH2023-033、XDZ2023-104-J-27

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太平河环山公路下游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太平河环山公路下游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72,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zui高限价(元)

1-1

堤坝工程施工

水毁修复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7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太平河环山公路下游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府采购法》和《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⑦、《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 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⑧、《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⑩、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⑪、如有zui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zui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太平河环山公路下游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④、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⑥、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⑦、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第  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第  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指派一位代表人至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事宜。

2、本次公告发布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马王街道沣桥街2号

联系方式:029-85851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

联系方式:029-82286063、029-81151155转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静茹

电话:029-82286063、029-81151155转810

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7日